邵在純先生(「邵先生」)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獲委任為執行董事並於二零二六年三月獲委派特定職責。彼負責推動本集團的國際業務發展活動,聚焦於建立高價值全球戰略合夥關係,以加快國際收入增長及提升盈利能力。職責包括開拓、磋商及執行國際內容及知識產權授權等領域的重大商機,並主導開發新型現場娛樂節目模式。
邵先生亦負責建立及管理與全球藝人、名人、網紅、藝人經紀公司以及時裝及時尚生活品牌之間的戰略合夥關係,推動大型商品化、授權及品牌合作計劃。此外,彼主導跨境合資企業的識別與執行、股權投資、國際市場拓展計劃,以及與全球活動推廣商、音樂節營運商、票務平台及娛樂集團的聯盟合作。
邵先生於媒體、娛樂及投資管理領域的領導、管理及策略方面擁有逾三十年經驗。邵先生曾為由其叔公邵逸夫爵士創辦的著名媒體控股公司香港邵氏兄弟有限公司的董事。
邵先生監製的電影屢獲殊榮,自二零一三年起擔任英國電影電視藝術學院(BAFTA)的亞洲顧問委員會成員,過去曾於二零零六年至二零一零年擔任Unilever plc 的數碼媒體顧問委員會(Digital Media Advisory Board) 成員及紅蜂媒體有限公司(前身為英國廣播公司的廣播部門)的顧問。邵先生於一九八七年畢業於倫敦大學,取得理學士(經濟學)學位。